消防小知识:
1、判断火情。若是家中起火,应立即逃离。若起火部位在自家之外,用手先试一下门把手及门是否灼热。如果不觉得热,可用身体和脚抵住房门,小心地将门开一条缝,观察门外火情。若烟雾弥漫,热气由门缝逼进灼热难耐或用手伸到门外上方感到热气逼人,应立即关闭房门,向房门泼水,并用湿棉被、毛巾等物品封住房门,以暂阻火势蔓延进家。若门不热,表明火势不大,应尽快远离房间,并随手关门。如果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了,要立即退回室内。
2、利用空间。在室内空间较大而火灾占地不大时可利用这个方法。将室内(卫生间、厨房都可,室内有水源的地方)的可燃物清除干净,同时清除与此室相连室内的部分可燃物,清除明火,对门窗的威胁,然后紧闭与燃烧区相通的门窗,防止烟和有毒气体的进入,等待火势熄灭或消防人员的救援。
3、棉被隔火。时间来得及的话,可用浸湿过的棉被(或毛毯、棉大衣)披在身上逃生。家中有婴儿的,可用湿布轻蒙在他的脸上,消防验收公司,一手抱着他,一手趴在地上爬行逃出。
4、攀爬转移。当火势自下而上迅速蔓延而将楼梯封死时,住在上部楼层的居民可通过老虎窗、天窗等迅速爬到屋顶、转移到另一人家或另一单元的楼梯进行疏散。还可通过攀爬至阳台、窗台的外沿及建筑周围的脚手架、雨篷等突出物以躲避火势。房间外墙壁上有落水或供水管道时,有能力的人,可以利用管道逃生。但要注意一次下滑的人数不宜过多,芜湖消防验收,以防逃生途中因管线损坏而致人坠落。
5、卫生间避难。实在无路可逃时,可躲到卫生间。用毛巾塞紧门缝,把水泼在地上降温,也可躺在放满水的浴缸里躲避。
耐火等级
1:幼儿园、托儿所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,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表明在满足特定要求时可为三四级;
2:一般尽量设置三四级耐火等级,因为必须要考虑到幼儿的疏散比较缓慢需要疏散的时间相对比较长;
3:多层建筑要严禁设置在二层以上,同时室内装修材料:吊顶应为比较好的;墙面、地面、隔断、窗帘等材料不应低于B1级,其他家具、教学、娱乐设施材料不应低于B2级。
安全疏散
1:幼儿园、托儿所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条;
2:如果设置在民用建筑之内,幼儿园、托儿所部分的疏散楼梯应该独立设置;
3:考虑到幼儿的力量比较小,自救能力差,应尽量采用敞开式疏散楼梯间;
4: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应尽量使用敞开的外走道式设计,此外要尽量避免使用室外疏散金属梯,确保孩子安全。
出口设置
1:幼儿园、托儿所建筑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;
2:出口宽度不宜小于1.1m,安全出口的门应向外开启,同时严禁设置门槛;
疏散距离
1:活动室或卧室门至外部出口、封闭楼梯间的比较大的距离,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为25m、三级为20m;
2:在袋形走道两侧或尽头的,一二级为 20m 、三级为15m、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只允许设在首层,疏散距离一般均满足要求。
消防设施
1:多层的面积较大的幼儿园、托儿所建筑应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;
2:一般的幼儿园、托儿所建筑应设置灭火器,灭火器的配置标准应符合【GB 5014022005】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;
3:对于睡房、厨房等重要部位,建议安装独立式烟雾探测报警器,起到警报作用,为组织疏散增加时间。
照明和采暖
1:照明应采用固定灯具,且应加防护罩,以防坠落或砸碎;
2:电气开关、插座距离地面不应小于1.5m;
3:室内暖气片应远离可燃物并有防护罩 ,以免被覆盖或烫坏幼儿。
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要求有哪些?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:
(1)明确管理职责。
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及两个以上产权、使用单位的,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,实行统一管理,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;委托物业管理单位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,物业管理单位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,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,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。
(2)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。
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,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、检测、报修、保养等各项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,及时发现问题,适时维修保养,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,并且完好有效。
(3)落实管理责任。
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,明确维修、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;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,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、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、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、保养合同。
(4)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。
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、水源以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,幼儿园消防验收,处于正常运行位置,具有明显的开(闭)状态标识;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,采取铅封、标识等限位措施,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;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,其状态信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;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设备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,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,其控制信号能够反馈至消防控制室。
(5)故障消除及报修。
值班、巡查、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,按照单位规定程序,开业消防验收,及时组织修复;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的,按照合同约定报修;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,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,报机关消防机构备案,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,方可停用检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