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,消防验收报告,大多数公司都将消防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委托给第三方,作为EHS来讲,只要做好监管就可在维保方面符合法规要求。当然,也有些老板觉得这个钱没必要花,EHS就应该做好这件事。
那么对于消防维保是否要委托第三方,马鞍山消防验收,法规是怎么规定的?
承担维保责任的第三方要符合什么要求?
维保人员要符合什么要求?
维修和保养要记录哪些内容?
以上这些我们怎么确保呢?
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总结了一下,供大家参考。
到底要不要委托第三方?
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、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等有维修、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、保养合同。维护管理单位自身有维修、保养能力的,应明确维修、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。——Art.4.4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(GB 25201-2010)
关于维修和保养人员的资质要求
原《建(构)筑物消防员》将于2020年1月1日被《消防设施操作员》替代。
建设消防维保的对策:
1、稳步推进法律、法规体系与技术标准建设:
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国家、地方、行业、团体、企业等(技术)标准,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的具体职责,细化维保工作的具体内容与要求。
2、持续改进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行业管理机制:
建立服务质量管控体系,定期对建筑消防维保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,研究并解决在实际服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业管理措施,有效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秩序。
3、着力优化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资质管理:
实行行业自律管理,充分发挥社会消防组织为社会提供公共消防服务的作用。加快形成现代消防服务体系、完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。
4、完全提升行业科技含量与人员专业技术水平:
消防维保具体工作内容
1.1、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
1.1检查烟感、温感、探头是否完好。(每月)
1.2检查手动报警按钮是否变形,玻璃有无破损。(每月)
1.3巡检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、显示器的功能。(每月)
1.4巡检探测器、手动报警按钮的功能。(每月)
1.5进行火灾模拟试验,采用喷烟雾或磁石测试,抽查不少于5%的探头及5%的手动报警站、破玻按钮。(每季度)
1.6检查火警时在自动状态下能否及时准确显示报警地址、类型和发出警报(警铃呜响)。(每季度)
1.7检查火警时在自动状态下能否准确联动相关消防设备,如:起动消防栓泵、喷淋泵、打开风阀、联动风机、关闭防火门、接通广播、启动警铃、电梯迫降等。(每季度)
1.8检查火警时消防中心能否接收到各设备动作后的反馈信号。(每季度)
1.9对报警控制器、各楼层消防控制线路接线箱、联动控制柜进行清洁保养。(每季度)
1.10对报警控制器、各楼层消防控制线路接线箱、联动控制柜、通讯主机内电器元件进行清洁保养。(每半年)
1.11进行强切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。(每半年)
1.12对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,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试验。检查内容包括:消防联动控制柜、消防主机、通讯主机、CRT平面显示系统。(每半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