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标识和应急照明管理:
(1)各区域应使用规范标准消防标识,消防标识齐全、无破损、褪色,固定牢固。
(2)工作区域、作业场所、人员密集场所、安全出口、楼梯和走道以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,设置应急照明。安全出口、应急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灯电池无匮乏、无破损。
(3)设置EPS应急电源,应有明显标识,处于工作状态,明确管理责任人。
(4)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灯或反光标志;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;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,通道疏散指示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;标志不应当被遮挡,且保持完好。
消防检测中已经发现的几个关于建筑安全的问题
建筑是城市发展的标志之一,但是随着建筑物功能设计的越来越复杂,给其安全疏散带来了考验。无锡消防检测对一些建筑物检测之后发现,其中存在这很多安全问题,总结为以下几点。
一方面是装修材料的问题,还没有真正完全运用防火、不可燃的环保材料,甚至为了追求美观、降低成本,采用的都是不合格的材料。同时,建筑中的消防系统设计安装很多都不符合要求,以自动喷水系统来说,有的是材质、尺寸等不符合要求,有的是安装不符,还有的是喷头的保护面积严重超越规范标准。
另外,建筑中的安全疏散设施严重不足是一大严峻问题,由于安全意识的薄弱以及设施相关知识的缺乏,许多建筑的常闭防火门往往处于开启状态。以上这些都是目前发现的蕞多的有碍于建筑安全的问题,一定要尽快解决。
单项消防验收检查内容包括:
1、建筑类别、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;
2、建筑内部装修防火;
3、防火防烟分隔、防爆;
4、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;
5、消防水源、消防电源;
6、水灭火系统;
7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;
8、防烟排烟系统;
9、建筑灭火器;
10、其他灭火设施。
所有子项评定合格,且满足下列条件的,单项评定为合格,否则为不合格:
1、B类不合格项不大于4处;
2、C类不合格项不大于8处。
综合评定:
消防验收的综合评定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。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的,应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合格;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,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不合格。